江门市人民医院温控管理系统物联网卡续费服务进行院内招标,邀请合格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温控管理系统物联网卡续费服务。
二、项目预算:1.885万元。
三、服务期:2年
四、采购需求概况:
结合医院实际情况。采购一项温控监测设备物联网卡续费服务,目标完成续费服务并实时监测获取仪器工作情况。需要对现有装载温控监测设备科室仪器工作设备完成相应配置,开通物联网卡联网服务并实时监测科室仪器设备正常工作状态。
具体需求参考《附件:温控管理系统物联网卡续费服务项目需求文档》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11月6日16:00前将《参加确认函》(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江门市人民医院指定邮箱jmrmyy@126.com,邮件标题统一为“江门市人民医院温控管理系统物联网卡续费服务+公司名称”。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以自愿为原则主动向本院提供项目的相关信息(如含详细的方案、厂家的介绍、营业执照、根据需求文档响应情况、三年内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报价等,响应供应商向本院自愿提交的方案等附件材料在提交本院后视为无偿提供,不涉及任何知识产权归属问题,本院无须支付任何费用)。招标当天需到现场并提供以下资料:
1.《参加确认函》(盖公章原件一份),签到时递交给工作人员;
2.供应商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资料真实性承诺书》(盖公章原件一份);
4. 评审佐证材料
5.招标项目文件格式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共五份(封面注明正、副本,封面盖上公章),建议正副本都双面打印,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封条周边需加盖骑缝章,文件提交时间待资格审定后通知)。
八、本次公开的招标是本单位采购工作,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招标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医院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参选单位进行综合评分,并按综合评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若经评审专家组充分讨论综合评估后,认为各参选单位均不适合,可宣告本次招标失败。我院具有本项目招标事项最终解释权和决定权。本项目招标不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九、联系人及电话:何先生0750-3887296 13249751049
十、招标日期:2026年11月9日15:00
十一、招标地点:江门市蓬江区蓬莱路9号江门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一楼2号会议室(若有变更将另行电话通知)。
十二、请供应商联系人留意电话(0750-3887296)、电子邮件或短信通知,安排有变将通过以上方式通知/告知,建议供应商安排专门人员跟进此项目,以免错过通知。
附件:
1.《参加确认函》
2.《提供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江门市人民医院
2026年 10月28日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