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遴选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承接我院2026-2028年度需通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的货物、服务、工程等采购项目,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参加遴选。
一、遴选项目概况
遴选内容为货物、服务、工程等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数量为3家,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两年。服务内容是为江门市人民医院提供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采购代理(含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方式)服务,以及采购需求调查、采购咨询、市场调研、人员培训、专项检查、质疑、投诉回复等相关专业服务。
我院邀请符合资格条件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并组织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选择评分排名前3名者为我院2026-2028年度中选的采购代理机构。
二、资格条件要求(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一)代理机构必须是具有独立民事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二)代理机构已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库备案(提供网站打印的备案信息)。
(三)代理机构在江门市内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工商注册证明,办公场地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证明材料)。
(四)2023年至今未出现以下情形(提供说明函):
1.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未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良记录;
3.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处罚;
4.代理机构因参与项目竞争而被政府部门认定有虚假响应的情形;
5.代理机构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提供说明函)。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说明函)。
(七)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人在遴选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信用信息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遴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6年4月23日-2024年4月29日每天上午(节假日除外)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江门市蓬江区蓬莱路9号江门市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医院办公室 联系人:伍老师 联系电话:3887288
(三)报名提交资料:对照公告“二、资格条件要求(报名需提交的资料)”提交相关资料。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封条周边需加盖骑缝章。报名资料要求现场提交。
(四)本次遴选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医院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参选单位进行综合评分,并按综合评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若经评审专家组充分讨论综合评估后,认为各参选单位均不适合,可宣告本次遴选失败。我院具有本项目遴选事项最终解释权和决定权。本项目遴选不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四、遴选时间及地点
待资格审定后另行通知
五、响应文件内容要求
响应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响应文件一式7份,1份正本,6份副本,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封条周边需加盖骑缝章,文件提交时间待资格审定后通知):
(一)遴选申请书(格式自拟)。
(二)根据附件评审标准进行自评,提供自评分表(并请标注好佐证材料对应的页码)。
(三)评审佐证材料:
1.代理服务能力介绍;
2.公司简况及管理制度、业务规范;
3.相关信誉、认证水平文件;
4.代理机构针对本项目的代理人员配置及人员资质情况;
5.代理机构开评标场地情况;
6.相关荣誉、招标或采购行业协会任职情况证明;
7.评标专家库设置情况;
8.2023年至今医疗行业采购代理相关业绩证明(涵括服务类、货物类、工程类等);
9.采购代理收费说明,含按标准的下浮率收费、单个项目最低收费。
六、文件的评审方法
(一)响应文件不按上述要求制作将被淘汰资格,报价无效。
(二)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和报价综合评分的原则确定合作方(评审标准详见附件)。
附件:江门市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遴选评分标准
江门市人民医院
2026年4月22日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