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江门市人民医院拟对视频监控等安保设备零星采购项目(下简称“本项目”)以公开方式进行需求调查,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总公司授权证明(如有))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证明材料:供应商出具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3.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及相关资料)
4.参加此项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证明材料:供应商出具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如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则视为不满足要求。
三、报名资料
1.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证明资料;
2.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提供模板);
3.安保设备零星采购项目需求调查表(详见附件);
4.以上材料需按顺序装订,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四、报价范围定义
本项目需求调查资料的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管理费用、安装调试费、相关用具的使用费用、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项目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如发生缺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报价之中,要求报价有效期为1年。本项目需求调查资料的报价只作为本项目采购前的价格参考。
五、需求调查资料提交方式
1.提交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2.电子资料提交方式:请有意向参与需求调查的供应商将需求调查资料以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文档,以及加盖公章后的文档PDF扫描件 ,以“安防设备零星采购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为名字作为邮件主题及文件名字,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rmyybwk3887272@126.com进行线上报名。
3.纸质资料提交方式:江门市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保卫科或保安岗亭(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高第里172号),联系电话:保卫科 07503887272、07503887260
六、注意事项
1.各供应商必须按照院方提供项目需求报价,杜绝弄虚作假,胡乱报价,各供应商报价一经确认禁止更改。
2.本项目严禁各供应商进行恶意竞争或其它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列入我院供应商不良记录。
3.参与单位提交的调查资料无偿提供给江门市人民医院。
江门市人民医院
2026年4月14日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