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医院现对2026-2027年度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门市人民医院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75,000元/年(两年合计15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此年度预算。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项目背景与服务内容概要:随着我院外科大楼投入使用及全面开放,生活垃圾产生量显著增加。为确保医院环境整洁卫生,需由专业服务商负责全院区域生活垃圾的日常清运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定时、定点收集、压缩、转运至指定垃圾处理场,并确保服务符合环保及卫生部门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生活垃圾清运、城市垃圾处理或相关业务。
(二)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相关政策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投标文件递交
(一)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门市人民医院后勤科。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时需提供);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四)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一式五份(一正本、四副本),须密封并加盖公章。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17:00。
四、开标信息
(一)开标时间:2025年12月3日15:00(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江门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二号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门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750-3887166
江门市人民医院
2025年11月26日
江门市人民医院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保障医院外科大楼全面投用后的环境卫生安全,解决当前生活垃圾清运超负荷问题,现需采购专业的生活垃圾清运服务。服务方须提供足量、高效的清运能力,确保医院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营造整洁、安全的医疗环境。
二、服务内容与详细要求
(一)服务范围:江门市人民医院全院区(含新增的外科大楼)产生的所有生活垃圾。
(二)清运标准与频次:
1、日产日清:每日至少清运一次,确保垃圾堆放点无积存过夜。
2、定时定点:与医院协商确定固定的清运时间与路线,避开人流高峰,减少对医疗秩序的影响。
3、密闭运输:清运车辆须密闭性好,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污水滴漏,保持车容整洁。
4、规范处置:必须将垃圾运送至政府指定的生活垃圾处理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提供合规的处理证明。
(三)应急响应:如遇医院大型活动、检查或特殊情况导致垃圾量剧增,服务方须按医院要求增加清运频次,及时响应。
(四)人员与设备要求:服务方须配备足够数量的合格清运人员及性能良好的压缩式清运车辆,确保运力充足。
三、服务考核机制
(一)质量考核:医院后勤科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清运服务质量进行检查,考核指标包括清运及时性、车容车貌、作业规范、客户满意度等。
(二)违约处理:如发现清运不及时、抛洒滴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医院将发出书面整改通知。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将根据合同条款进行违约扣款,情节严重者医院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四、投标报价要求
(一)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年费总价包干形式报价。报价应为完成一年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工、车辆、燃油、维修、保险、税费、垃圾处理费等一切相关费用。投标总价不得超过人民币75,000元/年。
(二)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服务期满一个季度并经医院考核合格后,支付该季度服务费。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除公告要求外)
(一)类似项目业绩:提供近三年内承接的类似单位(如医院、学校、大型商超)生活垃圾清运服务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二)实施方案:包括清运作业方案、人员车辆配置清单、应急保障措施等。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按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格式提供。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