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广东省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1年版)〉 和〈广东省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1年版)〉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医保发〔2021〕20号)文件要求,结合项目医疗服务成本情况,我院制定了“创面促愈处理”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拟定价如下:
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 内涵 | 计价单位 | 说明 | 拟定价格(元) |
121800003F/25 | 创面促愈处理 A | 使用功能性敷料促进压疮、糖尿病足溃疡、烧伤、瘢痕及各类感染伤口的愈合 。 | 次 | 功能性敷料指利用现代技术方法制成的具有抗感染、吸渗液、清创、创面引流、促愈合、止血、保护皮肤、防瘢痕、止痛止痒等功能的材料,如活性敷料(藻酸盐类敷料,水胶体类敷料,泡沫类敷料,清创类敷料,纤维类敷 料,硅胶类敷料,异体皮敷料)、银锌霜等。不可同时收取“1206换药”项下的各项费用。 | 55 |
121800003F/26 | 创面促愈处理 B | 90 | |||
121800003F/27 | 创面促愈处理 C | 95 | |||
121800003F/28 | 创面促愈处理 D | 225 | |||
121800003F/29 | 创面促愈处理13(促愈合) | 110 |
根据文件要求,我院提供的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由患者自主承担。特此告知。
在公示期限内,欢迎广大病患者和群众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意见的,提倡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意见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地址:江门市人民医院医保科
联系电话:3887277
联系人:刘小姐
公示时间自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19日
江门市人民医院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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