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医院关于开展“创面促愈处理” 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公示
  • 来源:江门市人民医院
  • 发布日期:2026-01-13 16:53:09

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广东省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1年版)〉 和〈广东省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1年版)〉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医保发〔2021〕20号)文件要求结合项目医疗服务成本情况,我院制定了“创面促愈处理”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拟定价如下:

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

内涵

计价单位

说明

拟定价格(元)

121800003F/25 

创面促愈处理 A

使用功能性敷料促进压疮、糖尿病足溃疡、烧伤、瘢痕及各类感染伤口的愈合 。

功能性敷料指利用现代技术方法制成的具有抗感染、吸渗液、清创、创面引流、促愈合、止血、保护皮肤、防瘢痕、止痛止痒等功能的材料,如活性敷料(藻酸盐类敷料,水胶体类敷料,泡沫类敷料,清创类敷料,纤维类敷 料,硅胶类敷料,异体皮敷料)、银锌霜等。不可同时收取“1206换药”项下的各项费用。

55

121800003F/26

创面促愈处理 B

90

121800003F/27

创面促愈处理 C

95

121800003F/28 

创面促愈处理 D

225

121800003F/29 

创面促愈处理13(促愈合)

110

根据文件要求,我院提供的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由患者自主承担。特此告知。

在公示期限内,欢迎广大病患者和群众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意见的,提倡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意见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地址:江门市人民医院医保科

联系电话:3887277

联系人:刘小姐

公示时间自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19日

                                       江门市人民医院

                                      2026年1月13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