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医院关于开展“病原体荧光染色检测” 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上门服务费”等 167 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19号)的文件要求,结合项目医疗服务成本情况,我院制定了“病原体荧光染色检测” 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拟定价如下:
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 单位 | 说明 | 拟定价(元) |
250501043N | 病原体荧光染色检测
| 指采用荧光染色的方法,检测标本中的病原体。 | 检测试剂
| 次 | / | 61 |
根据文件要求,我院提供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由患者自主承担。特此告知。
在公示期限内,欢迎广大病患者和群众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意见的,提倡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意见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地址:江门市人民医院医保科
联系电话:3887277
联系人:刘小姐
公示时间自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12日
江门市人民医院
2026年1月5日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89号